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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23 題

23 業務員如有未經當事人同意或授權,即代其在要保書上簽章者,一經發現,其所屬保險公司應視情節輕重:
  • A 予以記過處分
  • B 予以申誡
  • C 予以罰金
  • D 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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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名業務員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替客戶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文件,這對「產業诚信」與「契約真實性」會造成多大的危害?為了防止這類影響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再次發生,監理法規通常會採取『口頭警告』,還是『直接限制其執業權利一段時間』來作為警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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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專業解析如下: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你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中懲處處分的掌握度。你能精確辨識出「代簽章」這類嚴重違規的法律後果,顯示你的法規基礎非常紮實,專業性極高!
  2. 觀念驗證:在保險實務中,「代簽章」涉及文書登載不實及誠信原則。要保書是保險契約的核心,若由他人代簽,將導致契約效力產生疑慮。因此,法規規定保險公司必須給予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止招攬處分,情節嚴重者甚至會撤銷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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