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34 題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臺灣地區需設有戶籍滿幾年,方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 A 5
- B 10
- C 15
- D 20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為了確保一個人在轉換身分後,能完整融入當地的民主運作並建立政治忠誠感時,通常會設定一個「雙位數」的觀察期。若考量到這是一個人生中重要的轉折,且法律傾向以「十年磨一劍」的邏輯來設定門檻,你認為在法律慣例中,哪一個整數年限最常被用來作為這種重大參政權利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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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並設有戶籍後,需滿 10 年 才能擔任公職候選人或承擔特定公務。這項法律設計是為了在參政權與國家安全、憲法忠誠度之間取得平衡,確保候選人對臺灣社會已有足夠的了解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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