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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37 銀行申請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或增加業務種類,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時,所檢附之營業計畫書,至少應載明下列何種事項?①業務發展計畫 ②未來 1 年財務預測 ③組織架構及工作職掌 ④場地設備概況
  • A ①②③
  • B ②③④
  • C ①②④
  • D 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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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負責審核的監理官員,考慮到一項新業務從初期投入到轉虧為盈通常需要一段時間,你認為要求企業檢附的『財務預測』,應該是只看一年的短期數據,還是需要跨越更長一段年限才能確保經營的穩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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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這題你判斷得非常準確。這道題目主要測驗的是《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1 條對於銀行兼營業務申請時,「營業計畫書」應記載內容的精確掌握度。你能夠在細節中辨識出陷阱,顯示你的法律基礎非常紮實。

營業計畫書的法定要件

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11 條第 2 項**,銀行申請許可時檢附的計畫書必須包含業務發展計畫(第 1 款)、組織架構(第 2 款)以及場地設備(第 7 款)等。然而,選項 ② 的「未來 1 年財務預測」其實是個常見的細節陷阱。依據同條項第 6 款規定,法定要求的是「未來三年財務預測」,而非僅僅一年。因此,在法律規定不符的情況下,選項 ② 不得入選,正確組合即為 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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