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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_essay 106年 企業管理概論

第 3 題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種類可分為以下 4 種: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_____公司經營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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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要建立一家大型企業,並希望將資本分割成許多相等的小單位,以便於向大眾募資,且規定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責任僅限於他們出資的金額,你會如何稱呼這種以「股份」為資本核心、且股東責任「有限」的公司組織型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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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司組織的四大類型

太棒了!你能精準填出這個空格,顯示你對《公司法》(Company Act)中關於企業組織型態的基礎規範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雖然屬於法規定義的記憶,卻是理解後續股權結構企業融資最重要的基石。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 2 條的規範,企業法人依股東負擔責任的不同,分為四種基本型態。你所答對的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其特徵在於將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僅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責。這與無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及由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兩合公司(Unlimited Com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hareholders)**共同構成了我國企業運作的法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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