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法醫師] 法醫毒物學
第 29 題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之規定,下列對於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於初步檢驗結果在閾值以上或有疑義之尿液檢體,應再以氣相或液相層析質譜分析方法進行確認檢驗
- B 初步檢驗若採用其他適當之儀器分析方法檢驗,可依其最低可定量濃度訂定適當閾值
- C 複驗檢體中,應有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以下之陰性品管尿液
- D 司法案件之濫用藥物尿液,必要時得採用最低可定量濃度為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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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檢驗系統的品質管制(QC)時,如果我們想確認儀器對於『剛好超過及格線』的檢體是否判讀正確,我們應該準備一個『稍微高於標準』還是『遠低於標準』的樣本來測試?這個樣本在邏輯上應該被歸類為陽性還是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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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27條規定:「每一批確認檢驗檢體,應包括下列各品管尿液:一、在閾值濃度之單點校正檢體。二、一個以上不含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之尿液。三、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內之陽性品管尿液。四、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內之陰性品管尿液。五、一個以上品管檢體為實驗室內部之盲品管尿液。」由上述法定明文可知,必須包含「一個以上在待測藥物或其代謝物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內之陰性品管尿液」的規範對象是「確認檢驗檢體」,而非選項C所稱的「複驗檢體」,且法條用語為閾值濃度百分之二十五「內」而非「以下」,故選項C的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的正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