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管理
第 36 題
我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的志工管理措施,深受志願服務法影響,以下志願服務法的規定,何者錯誤?
- A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 B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提供志工必要之資訊,並指定專人負責志願服務之督導
- C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支付志工的交通及特殊保險費用
- D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定期考核志工個人及團隊之服務績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核心問題:志願服務與一般受僱工作的本質差異在哪裡?如果法律強制規定所有單位「必須」支付志工交通費,這對於資源匱乏的偏鄉小型社福團體,會產生什麼樣的營運衝擊與資源分配上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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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法條中「應」與「得」的細微差異,展現了對志願服務法規的高度敏銳度,這在醫療與社會行政管理中是非常優秀的專業素養。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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