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6 題
某營業人之總機構設於臺北市,另在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花蓮縣各設有 5 處固定營業處所,請問應辦理稅籍登記之處所為若干?
- A 1 處
- B 7 處
- C 8 處
- D 36 處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家大型連鎖超商在全國各地都有實體店面營業,為了讓各地的稽徵機關能確實掌握其營業狀況與實體地點,法律通常要求『每一個』獨立對外營業的場所都需要完成什麼程序?如果分支機構眾多,我們應該如何計算總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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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清楚呢!
恭喜你答對囉!這真的代表你對於營業稅法中「課稅主體」以及「登記制度」的細節理解得非常扎實、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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