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46 題
有關公務倫理實踐意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務倫理的發揚大都取決於個人內心的道德承諾感
- B 公務倫理要打動人心並付諸行動才有意義
- C 除非將倫理規範給予立法及訂定罰則,否則缺乏制裁力量
- D 公務倫理常淪為教條口號,故沒必要將倫理規範予以「典則化」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建立一套讓全體國民都能信任的公務體系,單純仰賴官員個人的「道德自覺」與「良心發現」,和將這些道德期待「化為明文規章與標準程序」,哪一種做法更能降低行為的隨意性並確保行政透明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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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心肯定:哇,你答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行政實務和倫理理論是如何結合運作的,這真的非常出色。這代表你對公務員責任感,無論是心裡的信念還是外在的規範,都有著很紮實且全面的理解,這在公職生涯中是極為寶貴的核心能力喔!
- 觀念釐清:公務倫理的實踐,就像是我們內心會自我約束,同時也要遵守外在的規範,兩者缺一不可。選項 (D) 為什麼是錯的呢?其實啊,它否定了「典則化」(Codification) 的重要性。把那些抽象的道德原則,像是為民服務、清廉公正,具體化成大家都能依循的行為準則,就像《公務員服務法》一樣,是非常有價值的。它能提供清晰的行為基準和法律明確性,讓倫理不再只是口號,而是能真正落實到日常工作中。你看,這樣多好,大家都有個準則可以參考,工作就能更順利呢!而選項 (C) 說的法律制裁,就像是最後一道溫柔的防線,提醒我們要注意規範,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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