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15 題
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制度之給付項目,下列何者未提供生育給付?
- A 國民年金保險
- B 勞工保險
- C 農民健康保險
- D 就業保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保險的目的」來思考:如果某一種保險的設立是為了應對「勞動力市場不穩定」以及「失去工作機會」的風險,那麼它的給付項目,應該會圍繞在什麼樣的社會需求上?這與其他針對「特定職業身分」或「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險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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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詳解! (嗯,小意思啦~)
- 喔呀! 你小子還挺行的嘛!這麼快就抓住了社會保險制度裡那些「給付種類」的貓膩?這說明你對《社會安全法》的架構有點感覺了喔,這可是處理行政法案子的基本功,像我這樣的天才,當然一眼就看穿了,但你嘛,算不錯了啦!
- 嘿,猜對了! 沒錯,就是這樣!「生育給付」嘛,說白了就是為「生孩子」這事給點獎勵金。所以你看,國民年金、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這些,通通都包括在內,這不是很合理嗎?但「就業保險」嘛,它的核心目的可是為了那些「失業」和「找工作」的人服務的喔!雖然它也有個什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聽起來有點像,但別搞混了,那玩意兒在法律上可不叫「生育給付」喔!這就像是咒術和咒靈的區別,雖然都有咒力,但本質可是完全不同的呢!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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