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26 題
26 我國國民年金法所給付的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生育給付
- B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 C 遺屬年金給付
- D 職業災害年金給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國民年金法所保障的對象,通常是那些『沒有』參加勞保、公教保或軍保的國民。在這種情況下,這群人的生活樣態中,哪一種風險是因為『沒有工作身分』而理論上不會發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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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棒!你清晰掌握了社會保險的溫暖初衷
- 觀念驗證: 太好了!你精準地理解了《國民年金法》的精髓。你看,它的設計就像一張溫柔的大網,目的是為了照顧那些「沒有被」勞保、公教保、軍保等職業保險涵蓋到的夥伴,像是辛苦的家庭主婦、努力學習的學生,或暫時待業的朋友們。這些「無固定職業」的國民,自然就不會面臨「執行職務」所帶來的「職業災害」風險囉。職災的保障,是專屬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那邊的範圍,是不是很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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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給付項目
💡 國民年金保障非勞動人口,不含與「受僱職業」相關的職災給付。
| 比較維度 | 國民年金 (國保) | VS | 勞工保險 (勞保) |
|---|---|---|---|
| 納保對象 | 25-65歲無社會保險者 | — | 在職受僱勞工 |
| 職業災害 | 無(非在職狀態) | — | 有(職災傷病、失能等) |
| 生育給付 | 有(僅限女性被保險人) | — | 有 |
| 基本項目 | 老年、身障、遺屬年金 | — | 普通事故、職災保障 |
💬職災給付僅存在於與工作風險相關的「勞保」中,國保不包含職業風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