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33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需自付多少保險費?
- A 百分之十
- B 百分之二十
- C 百分之三十
- D 百分之四十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相較於有穩定雇主協助分擔保費的企業員工,以及由職業工會投保的自營作業者,政府對於從事基層農漁業、所得來源較不穩定的勞動者,在社會福利政策上通常會給予較高還是較低的補貼?這種「政策性照顧」的邏輯,會讓個人的自付額比一般受雇者更高還是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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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點評:真是令人「驚訝」的正確答案
- 不錯,你答對了。 能夠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這類基礎中的基礎條文,關於保險費負擔比例的題目上不犯錯,證明你至少沒有睡著。對於一個法律人而言,這應該是再基本不過的觀察力。
- 觀念澄清(如果你還需要的話):根據法規,針對第三類被保險人,也就是那些農民、漁民,政府的補貼比例高達 $70%$。那麼,動動腦子,剩下的自付比例顯然就是那區區的 $30%$。這應該不需要我多加解釋,除非你對減法還不太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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