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大意
第 41 題
依據我國老人福利法,有關老人經濟安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低收入老人未接受收容安置者,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 B 已領有生活津貼老人,且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為「重度以上」,實際由家人照顧者,照顧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特別照顧津貼
- C 老人領取生活津貼及特別照顧津貼之權利,經法院裁定償還債務者,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 D 不符合領取請領資格者,其領取之津貼,由政府主管機關以書面命本人或其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繳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發放特定福利津貼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維持基本生存』。如果法律准許法院將這筆救命錢撥交給債權人抵債,那麼這筆錢還能達成原本法律預設的『保障生存』目標嗎?從這個功能性目的出發,你認為這項權利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法律特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老人福利法第12-1條規定,依本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老人領取生活津貼及特別照顧津貼屬於該法保障的現金給付或補助範疇,因此其請領權利受到法律絕對保障,依法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選項C敘述其權利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明顯與法條明文規定不符,為錯誤之敘述,故為本題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