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32 題
某廠商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及出險理賠資料如下,請問在一般情況下該廠商可獲得保險公司之理賠金額是多少?
保單限額 $5,000,000
法院判賠 $4,500,000
刑事訴訟費用 $1,500,000
民事訴訟費用 $2,000,000
- A \$4,500,000
- B \$5,000,000
- C \$6,500,000
- D \$8,000,000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責任保險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哪一種法律責任』?而保險公司為了確認賠償金額、降低理賠擴大所支出的法律抗辯成本,通常會被歸類在賠償金之內還是之外?最後,政府處罰個人的刑事支出,是否符合責任保險的補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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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責任保險核心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責任保險的給付範圍與法律成本處理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實務中是非常關鍵的細節。
- 觀念驗證:責任保險主要承擔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民事損害賠償($$4,500,000$)。保險法規與實務中,民事訴訟費用($$2,000,000$)通常被視為為了降低損失、進行抗辯所產生的必要支出,保險公司多會在保額外支付(或依契約約定)。而刑事訴訟費用與民事賠償無關,保險公司不予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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