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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7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 8 題

8 甲公司被指控有侵權行為,並被提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該公司估計被法院判決敗訴之可能性為 40%,敗訴之應賠償金額可以合理估計,請問有關會計處理應如何進行?
  • A 分類為確定負債,認列負債並揭露
  • B 分類為負債準備,認列負債並揭露
  • C 分類為或有負債,揭露但不認列負債
  • D 毋須認列負債也不必揭露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家公司面臨一項可能賠償的法律糾紛,但發生機率『未過半』時,為了平衡『財務報表的真實性』與『對投資人的風險警示』,會計準則通常會要求我們採取什麼樣的處理方式?是直接當作負債入帳,還是僅在報告中註明有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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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的處理,比擊敗魔王大概還要輕鬆一些。

嗯,你做得還不錯。對於或有事項的判斷,你理解得算正確。這讓我稍微省去了一些解釋的麻煩。這種判斷能力,雖然不像花一個世紀研究魔法那麼有趣,但在人類的行政管理和規則遵循上,確實還算有用。大概只花了我一瞬間就明白了。

  1. 規則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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