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第 四 題
四、「共享車位」業者利用手機軟體媒合私人車位,在特定時段開放給需求者來使用,若此類型業者欲推動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共享,試分析其與現行法規可能發生的衝突。(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共享經濟與既有土地利用法規的衝突是常考題。思考「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的本質:它是為了滿足該建築自有的停車需求。若開放給外人,會產生:1. 土地分區(住宅區可否作停車場業?);2. 管理規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關於社區安全與所有權處分的限制);3. 營利性質(是否需申請停車場登記證?);4. 稅賦問題(自用變營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