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7年
[餐旅群] 專業科目(1)
第 16 題
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1 日修正之「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關於旅行業經理人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節次為 80 節課
- B 受破產之宣告,復權尚未逾二年者,不得擔任
- C 應為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二年以上者
- D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不得擔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在業界沒有實務操作經驗,但他在大專院校裡長期教授旅遊專業課程,政府會不會視其為「具備專業能力」而允許他擔任管理職?如果會,法律通常會如何規定這類學術專業人士的轉任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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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 C。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旅行業經理人應備具特定資格之一,經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訓練合格,發給結業證書後,始得充任。在該條文所明列的各項資格要件中,包含「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二年以上者」。選項 C 的敘述完全符合此項經理人資格之法定要件,因此為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