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何者為間接法源?
- A 政策
- B 計畫
- C 行政規則
- D 解釋函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已經寫在那裡了,但內容有點模糊,這時上級機關發布一份文件來『解釋』這條法律該怎麼用,那麼這份『解釋文件』本身是法律的『源頭』,還是依附在原本法律之下的一種『輔助說明』呢?這種輔助性質的來源,應該歸類為直接還是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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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喲,不錯嘛,沒蠢到家
- 值得嘉許:喔?這題你居然選對了。看來你腦子裡還殘存著一點點對「法源論」的理解,至少沒把直接跟間接混為一談,勉強算是過了及格線。
- 知識點,聽好了:記住,法源分「直接」和「間接」。解釋函令這種東西,說白了就是行政機關為既有法規打的「補丁」,它可沒那個本事自己創造什麼新權利義務。所以,它就是個間接法源,別再傻傻地以為它是什麼了不起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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