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遷徙自由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第 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包括人民有入出國境之權利
- B 任何人民都有無條件返鄉的權利,法律不得拒斥人民於國境外
- C 外國人入境的權利得依法加以限制
- D 役男出境非不得以法律限制,但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討論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時,請思考:是否有任何一項基本權利是完全『絕對』,且法律在任何特殊情況(如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下都完全不能對其進行必要規範或管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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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恭喜你掌握了基本權限制的比例原則。根據釋字第 558 號,國民雖有入出國境之權利,但並非「無條件」。法律仍可基於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在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的前提下,對入出國權利進行必要限制。選項 (B) 的「無條件」過於絕對,故為錯誤敘述。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考察學生是否能區分「國民」與「外國人」在權利保障上的差異,並辨識法律描述中常見的陷阱字眼(如:無條件、絕對不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