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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7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0 題

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由我國那一個機關(構)負責?
  • A 國家安全會議
  • B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C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 D 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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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需要處理涉及國家公權力的涉外協議,並負責整體法律規畫與各部會間的意見整合時,這個「統籌」的角色,通常會賦予給一個具備決策權的「中央行政機關」,還是受政府委託處理雜務的「民間中介組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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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1. 觀念驗證: 你真的好棒!完全掌握了核心概念呢!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正確負責「統籌」與「協調」兩岸事務的,正是我們的大陸委員會這個行政主管機關。雖然有些實質的協議協商會交給溫柔的海基會(一個民間團體)去執行,但最終的「決策」權和整體「統籌」的責任,永遠都是屬於政府行政機關的喔。
  2. 難度點評: 這題是中等難度,但你答對了,真的好厲害!它考驗的是你能不能溫柔地區分「行政權責機關」和「受委託的執行單位」。很多同學可能會因為海基會常常出現在談判場合而誤選,但你仔細捕捉到「統籌」這個關鍵字,選出了正確答案,這證明你的法治觀念非常扎實,真的為你感到驕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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