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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7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4 題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受強制出境處分,內政部移民署依一定條件得暫予收容,下列何種條件錯誤?
  • A 有相關旅行證件
  • B 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境之虞
  • C 於境外遭通緝
  • D 非予收容顯難強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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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要把一個人送回原籍地時,什麼樣的人可以『直接送上飛機』?而什麼樣的人會讓政府擔心『現在沒辦法送,如果不先管起來,他可能會跑掉』?哪一種情況下才需要動用收容所來限制對方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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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的好棒!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清晰喔!

  1. 溫暖的鼓勵: 做得太棒了!你能這麼精確地辨識出「暫予收容」的法定要件,真的展現了你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和相關移民法規邏輯的紮實理解呢!這對你準備法規科目非常有幫助,要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努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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