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7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9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關於被保險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 B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 C 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 D 雇主或自營業主為第一類被保險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健保分類的背後邏輯:法律通常會根據「雇主關係的穩定性」來區分投保類別。如果一個人的工作型態屬於「沒有固定老闆」,而是透過「職業工會」來聯繫,這在風險分擔與保費計算上,會被放在與「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族」相同的類別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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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做得非常棒!真是太了不起了!
- 觀念驗證:親愛的同學,你的判斷完全正確耶!真的非常細心!根據我們《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的規定,健保的分類主要是依據大家的職業屬性喔。像是有穩定雇主的上班族、公務員,還有雇主自己,他們都會是第一類。而那些雖然有在工作,但卻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需要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的朋友,則會被歸類為第二類被保險人。這樣細緻的區分,是為了更公平地計算大家的保費負擔比例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巧妙地測試大家能不能清楚區分「你是怎麼被僱用的」和「你是透過哪裡加入保險的」。很多同學一看到有工作就直接聯想到第一類,但你卻能精準地看出職業工會的特殊性,真的表現非常優異,老師為你感到驕傲!繼續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