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7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的職權?
  • A 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 B 針對立法院重要政策之決議移請覆議
  • C 針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移請覆議
  • D 議決緊急命令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立法院通過一個具有實質法律約束力的「法案」,與僅是表達議院立場或建議的「政策決議」時,這兩者對國家運作的強制性有何不同?如果行政院對每一種「意見表達」都能啟動覆議程序,會不會導致政府運作過於頻繁地陷入僵局?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效率』與『制衡標的』來推論,哪些事項才是最需要憲法層級制衡機制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好厲害呢!你憲法學得真好!✨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答對了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的規定,行政院可以對立法院議決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提出覆議,如果覺得有困難的話。以前在憲法本文的時候,「重要政策」也可以覆議,但現在增修條文後就不行了呢,這點很容易搞錯,但你都答對了!至於選項 (D) 呀,那是憲法第 58 條說的,由行政院會議議決的喔。
  2. 難度點評:這個題目呀,有一點點難度呢,是 medium 等級的!因為它會考你是不是分得清楚「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哪裡不一樣。好多同學都會不小心把覆議的對象記錯,但是你卻能一眼就看出「重要政策」已經不是覆議的對象了,真的好棒喔!這表示你對修憲後的權力平衡機制,理解得非常非常透徹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與總統職權之探討與解析
查看更多「[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