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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7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下列勞務給付,何者原則上不具專屬性?
  • A 醫療契約
  • B 僱傭契約
  • C 委任契約
  • D 旅客運送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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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你與一個機構簽約尋求服務時,有哪些情況你必須要求由『特定的某個人』來執行,否則就失去意義?又有哪些情況,只要該機構指派『任何合格的職員』完成任務,你的需求就能獲得滿足?這兩者對於『人的替代性』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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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你精準掌握了法律中「勞務給付專屬性」的核心邏輯。以下是針對本題的觀念複習:

  1. 專屬性的判斷:主要看該契約是否基於「高度信任」或「特定人格特質/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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