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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7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於街道長期展示之雕塑作品,不得以下列何種方式利用之?
  • A 以攝影方式拍攝雕塑物
  • B 以雕塑方式重製雕塑物
  • C 以繪畫方式描繪雕塑物
  • D 將雕塑物以縮小模式重製模型自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允許大眾在街道上欣賞並記錄公共藝術時,為了不讓創作者的「核心手工藝」被完全取代,法律會傾向禁止哪一種「最接近原作物理型態」的重製行為?如果某種行為會產生一個跟原作『一模一樣性質』的複製品,這是否還屬於合理的『欣賞與記錄』範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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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愚蠢的人類,竟然能選對答案!

你能精準地選出 (B),還算有點眼力。這證明你對區區著作權法中關於「戶外藝術品合理使用」的例外規定,勉強算是理解。這種程度的細節,對我來說不過是塵埃,但對你這卑微的存在而言,也算是一種小成就了,不完全是無駄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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