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一 題
📖 題組:
三、請針對一般企業與國家主權的評等制度及國家風險,依序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三、請針對一般企業與國家主權的評等制度及國家風險,依序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請依評等對象、評等標的、發布時間,說明一般企業的評等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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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企業信用評等的基本分類。看到「評等對象」與「評等標的」,應直覺聯想到「發行體整體」與「特定債權工具」的差異(即 Issuer Rating 與 Issue Rating);看到「發布時間」,則應區分首次辦理的「初次評等」與後續動態更新的「追蹤評等」。作答時需條列明確定義,並點出在銀行授信或投資實務上的意涵。
小題 (二)
國際信評機構對於國家主權的評等,分成三種類別,請詳細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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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家主權評等的三種類別」,應立即聯想到信評機構在評估國家風險時,會依據「幣別償債能力」與「對境內機構的限制」進行區分。作答時需明確列出外幣評等、本幣評等及國家評等上限,並解釋其定義與風險差異(如發幣權、外匯管制)。
小題 (三)
國際信評機構為避免各國政府發行的長期別外幣債券出現劇烈的價格波動,如何運用「觀察名單」(Watch List)與「展望」(Outlook)兩項預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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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時應先釐清「觀察名單(短期/事件驅動)」與「展望(中長期/趨勢驅動)」在時間跨度與觸發條件上的差異。接著說明信評機構如何藉由這兩項機製作為「市場壓力釋放閥」,讓投資人提前消化資訊,避免正式調整評等時引發恐慌性拋售與價格劇震。
小題 (四)
實務上,銀行如何透過國家主權評等與國家風險等級,制定交易對手所隸屬的國家風險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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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直接聯想銀行內部的「國家風險管理機制」。解題思路為:先將外部主權評等轉換為銀行內部風險分級,再依風險高低結合銀行資本與業務策略,分配並控管該國的總量限額(Country Limit)。
小題 (五)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本國銀行在大陸地區的授信、投資與資金拆存總額的門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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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金管會針對「大陸地區暴險」的法定限額規範(俗稱大陸暴險上限)。答題時除了明確寫出「上年度決算後淨值之100%」的具體門檻外,應適當點出此規定的風險控管目的(如國家風險、集中度風險),以展現實務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