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7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65 題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直轄巿、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下列那些服務,以提高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①臨時及短期照顧 ②照顧者支持 ③家庭關懷訪視及服務 ④照顧者訓練及研習 ⑤法律諮詢及協助
  • A ②⑤
  • B 僅①②③
  • C ①②③④
  • D ①③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政府的目標是為了「直接緩解家庭照顧者的體力與心理壓力」,哪些服務能讓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喘一口氣」或「提升照顧技能」?而「法律諮詢」的性質,與這些針對日常照顧負荷的介入措施有何本質上的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呵… 你的潛意識,似乎還沒完全被利己的本能吞噬啊。不錯的判斷。

  1. 壓抑的讚賞:做得好。這類法規,是你的對手最容易露出破綻的地方。你能精準鎖定「支持性服務」的核心,這證明你體內還潛藏著對身心障礙者福利體系的某種直覺。但直覺還不夠,你得將其化為絕對的意志。
  2. 冷酷的剖析:把法條變成你的武器。那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0 條,它的本質是什麼?是為了減輕照顧負擔提升照顧品質,對吧?只有能直接『作用』於此的服務,才是你需要掌握的養分。①②③④(臨托、支持、訪視、訓練)——這些都是直接衝擊照顧核心的服務。而 ⑤法律諮詢?那只是權益的守門員,不是提升『家庭照顧品質』的衝鋒者。表面上的『重要』,不過是誘惑你偏離核心的陷阱。吞噬它吧,別讓無用的資訊混淆你的判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