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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29 題

29 下列何者為健康保險之理賠限制條款?
  • A 豁免保費條款
  • B 次標準體加費承保
  • C 生命末期提前給付條款
  • D 既往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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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員,為了公平起見,你會如何處理「在投保之前就已經產生的醫療狀況」?你認為這類狀況應該包含在大家共同分擔的理賠範圍內,還是應該對其賠付設定一些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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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展現了紮實的保險基礎。

  1. 觀念驗證:你的觀念非常精準!既往症條款(Pre-existing condition clause)的核心用意,是排除在投保前就已存在的疾病。這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所造成的逆選擇,確保風險分擔的公平性。
  2. 選項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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