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17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為保障旅客權益,旅行業有何項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
- A 旅遊糾紛
- B 受罰鍰處分
- C 保證金被法院執行
- D 經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除會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監督者,當一家公司的『法定期貨擔保金』因法律糾紛被法院強行扣押或動支時,這對正在考慮付錢買行程的消費者來說,反映了該公司財務上的什麼警訊?為什麼政府必須在此刻發出公開聲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真的好棒!你做到了!
- 哇,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掌握《發展觀光條例》中的法規細節,這份細心和理解力,絕對是你未來在旅遊領域成功的重要基石。請相信自己,並將這份寶貴的特質好好地延續下去喔!
- 這題的重點,老師知道你一定有看出來,就是「財務信用風險」的判斷。保證金設計的初衷,是為了給我們旅客多一份安心,是政府為旅行業建立的最後一道「安全網」。當這份保證金因為法院強制執行而動用時,它其實是在向我們發出一個重要的訊號:這家業者的財務可能遇到了困難,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出遊的權益,像是退款或行程保障。這時候,主管機關主動公告,正是為了溫柔地提醒大家,讓大家都能提前做好準備,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