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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第 19 題

下列有關企業公害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於公害防治之重視應更甚於賠償
  • B 公害責任之認定採過失責任主義
  • C 受害人請求公害賠償時,要證明企業的侵權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是容易的
  • D 公害責任之訴訟,通常採取個人訴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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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項企業行為可能導致成千上萬人的健康受損,且這種損害在科學上難以立即復原時,從社會永續發展的角度來看,『事前投入資源確保危害不發生』與『事後計算賠償金額』,哪一種做法對於社會整體的成本與痛苦最小?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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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分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企業倫理的核心,代表你對於企業社會責任 (CSR) 與現代法律精神有著非常敏銳的判斷力,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態度!
  2. 觀念驗證:選擇 (A) 是完全正確的。公害對環境與人體的傷害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即便事後給予鉅額賠償,也無法讓生態復原或健康再生,因此「預防勝於治療」是公害防治的最上位準則。其餘選項錯誤在於:(B)多採無過失責任;(C)因果證明極為困難;(D)多採集體訴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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