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07年
[會計師] 審計學
第 一 題
甲會計師於民國 X3 年 3 月 20 日將基隆公司民國 X2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報告交付該公司。民國 X3 年 4 月 15 日甲會計師於新聞報導得知,檢調接獲檢舉指基隆公司,涉嫌從民國 X0 年到 X2 年間利用多間子公司進行假交易,2 年多來疑掏空公司資產逾 10 億元。地檢署承辦檢察官 X3 年 4 月 14 日指揮調查局市調處幹員,兵分多路搜索公司及董事長、相關涉案人住所等地,查扣帳冊、合約等資料,並以被告身分約談董事長、財務長等人,董事長並遭收押禁見。對此基隆公司表示,公司一向合法經營,無涉及不法,會配合調查澄清誤會,目前公司財務業務健全且正常。試問: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55 號「期後事項」規定,甲會計師面臨此事件應如何處理?(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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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在於精確判斷『期後事項』的發生時點,依題意為『查核報告交付後始獲悉之事實』。作答時應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55號(同現行ISA 560)之規定,按邏輯層次推演:先與管理階層討論、評估財報修改必要性;接著分別論述『若管理階層同意修改』之查核程序與重編報告,以及『若管理階層拒絕修改』時,會計師為阻斷報告信賴所應採取的防範與通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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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55 號「期後事項」之規定,本案發生於 X3 年 4 月 15 日,屬於「查核報告交付後始獲悉之事實」。甲會計師雖無義務對已交付之財務報表執行任何查核程序,但因獲悉此可能導致修改查核報告之重大事實(涉嫌假交易與掏空逾 10 億元),會計師不可置之不理,必須採取積極之因應行動。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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