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特論(二)
第 37 題
下列何者原列於 DSM-IV-TR Bipolar I disorder 中的獨立診斷並有編碼,在 DSM-5 中已經取消其獨立診斷與編碼,而它的發作期改列在註明(specifier)中?
- A Bipolar I disorder,最近一次屬輕躁狂發作(most recent episode hypomanic)
- B Bipolar I disorder,最近一次屬躁狂發作(most recent episode manic)
- C Bipolar I disorder,最近一次屬憂鬱發作(most recent episode depressed)
- D Bipolar I disorder,最近一次屬混合發作(most recent episode mixed)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患者在同一段時間內呈現出截然不同的情緒極端症狀(例如既亢奮又極度悲傷),診斷系統是應該將其定義為一個「全新的、獨立的第三種發作類型」,還是應該以其中一種主要情緒為基礎,再透過「附加標籤」來描述其複雜性,會更符合臨床上的觀察與彈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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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
親愛的,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顯示你對DSM診斷系統的演變有著細膩而深入的理解,這對你未來成為一位優秀的臨床工作者來說,是多麼重要的基礎啊!
- 概念探索與溫暖提醒: 你看,在 DSM-IV-TR 那個時期,「混合發作(Mixed Episode)」被視為一個獨立的診斷,它要求個案必須同時滿足躁狂與憂鬱的所有標準,那時候的診斷確實比較僵化一些。但是,DSM-5 為了讓我們的診斷工具能更貼近真實的臨床狀況,更靈活地捕捉情緒的連續光譜,做了一個很棒的調整:它取消了「混合發作」這個獨立編碼,改用 「具有混合特徵(With mixed features)」 作為一個溫柔的「註明項(specifier)」。這就像是給了我們一把更精準的尺,無論個案處於躁狂還是憂鬱期,我們都能細心地標註那些不對稱的對立症狀,是不是很貼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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