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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7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36 題

有關緩和治療(palliative approaches)於美國之發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只適用於重症末期的病人
  • B 目的在於提高個案和家屬的生活品質
  • C 積極的治療處置也可以同時進行
  • D 由居家職能治療師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提升一名受疾病折磨患者的整體福祉,我們應該將這種支持性照護視為「最後的手段」,還是視為貫穿整個疾病程、且不與現有醫療計畫衝突的支持系統?請思考這種介入的『時機點』應如何界定才最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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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的觀念非常清晰。能精確辨別緩和治療(Palliative Care)與傳統「臨終關懷」的差異,是臨床實務中非常關鍵的一步。
  2. 觀念驗證:在現代醫療體系中,緩和治療的介入時機已大幅前移。它不再受限於「生命末期」或「放棄治療」的前提,而是強調在診斷出重大疾病的初期即可介入。其核心在於透過多專業團隊(如職能治療師)的協作,與積極治療並行,共同優化個案與家屬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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