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9 題
有關愷他命(Ketamine)藥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藥師調劑該藥品,不需要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 B 民眾購買該藥品,不需要領受人簽名領受
- C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愷他命者,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D 藥劑生不得調劑含愷他命成分之藥品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藥品被國家同時列入「管制藥品」與「毒品」清單管理時,法律對於一般民眾『非醫療目的』的持有或使用行為,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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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愷他命 (Ketamine) 在台灣法律中具有雙重身分:它是《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下的第三級管制藥品,也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下的第三級毒品。因此,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即涉及違法。其他選項錯誤在於:(A)(B) 管制藥品必須憑專用處方箋且須簽名領受;(D) 藥劑生得調劑第三、四級管制藥品,僅不得調劑第一、二級。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主要測試學生對臨床常見藥品之「法律分級」與「調劑權限」的基礎掌握度,是醫藥護藥考中的基本送分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