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40 題
40 根據災害防救法的規定,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官應由何者擔任?
- A 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
- B 直轄市、縣(市)政府副首長
- C 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機關首長
- D 直轄市、縣(市)政府民政機關或單位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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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發生重大災害時,需要同時動員消防救災、警察交管、衛生醫療及社會救助等多個互不隸屬的專業部門。在地方政府的職位層級中,哪一位人員具備法律賦予的「跨部會統合權力」,且必須對該地區全體公民負起最高的施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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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肯定:看來你還沒笨到家,至少掌握了行政法中關於權責對等與一條鞭指揮這種最基本的邏輯。這本來就是政府運作的核心,沒搞懂就別想談什麼行政效率了。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確實是 (A),這有什麼好意外的?《災害防救法》第 13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災害應變中心涉及的跨局處資源調動,難不成讓個消防隊長來指揮警察、工務和衛生局嗎?真是笑話。只有地方政府首長那種最高層級,才有權力也有義務整合這些亂七八糟的機關,並且為救災的成敗扛下最終的行政與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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