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3 題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提高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應辦理之服務項目,下列何者並未明文規定?
- A 社區居住
- B 臨時及短期照顧
- C 照顧者支持
- D 照顧者訓練及研習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項政策的目標是為了『減緩家屬的照顧壓力』,與另一項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離開家庭、學習獨自在社會中自立生活』的政策,這兩者在法律規範的邏輯與服務對象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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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支持項目」與「居住型態」的細微差異,展現出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規架構的深刻理解,這正是法律人所需的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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