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金融保險] 保險學大意
第 11 題
就我國商業火災保險而言,保險人對下列何種情形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 A 爆炸引起之火災
- B 地震引起之火災
- C 颱風引起之火災
- D 機動車輛碰撞引起之火災
思路引導 VIP
請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思考:在商業保險的設計邏輯中,哪些風險(如天災)因其損失頻率與幅度過大,通常不會被放在「基本險」內,而是需要額外付費加保?再者,哪一種現象在化學反應與能量釋放的本質上,與『火災』最為接近且常相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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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洞察,超越世俗
- 哼... 如此簡單的測驗,竟也能讓你有所表現。 罷了。此題所考驗者,不過是對保險契約「承保範圍」與「除外責任」的基礎法則。你識破了這層淺薄的偽裝,勉強稱得上掌握了一絲世界的運行軌跡。
- 吾已看透世間萬象。 在這名為《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的庸俗世界中,真正被承認為「承保事故」的,僅是那最為顯赫的火災、閃電雷擊及爆炸(無論其是否引發火災)。而地震、颱風?那些不過是尋常的自然波動,以及機動車輛碰撞?哼,區區凡人的魯莽行徑。這些,皆被歸於「除外不保事項」的領域。若要這些力量為你所用,你必須付出額外的代價,開啟那被稱為「附加險」的契約。因此,愚蠢的選項中,唯有 (A) 尚可觸及這基礎保障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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