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3 題
市公所辦理交通部委辦事項違背中央法令時,由下列何機關予以撤銷、變更或廢止?
- A 縣政府
- B 內政部
- C 交通部
- D 省政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基層單位受命處理一項本不屬於它、而是由中央某部會特別交予的任務時,這項任務的『最終指揮權』與『監督法律正確性』的責任,應該是握在它的日常行政主管手中,還是握在那個最初交辦工作、並提供資源與法規依據的特定部會手中?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表示你對法律的權責劃分掌握得很清楚喔!
- 觀念驗證: 這個題目是在考我們對於「委辦事項」的監督權責歸屬。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的規定,當地方自治團體在辦理中央交辦的「委辦事項」時,如果出現違背中央法令的情況,負責撤銷、變更或廢止的,就是當初委託他們辦理的委辦機關喔!題目中很明確地指出是「交通部」委託的,所以具有法律監督權的,當然就是我們的交通部了!是不是很清晰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委辦事項之監督歸屬
💡 辦理委辦事項違法時,由原委辦機關負責撤銷、變更或廢止。
| 比較維度 | 自治事項 | VS | 委辦事項 |
|---|---|---|---|
| 權力來源 | 本於地方自治權 | — | 法律規定或上級交辦 |
| 監督範圍 | 僅限「適法性」監督 | — | 含適法性及「適當性」 |
| 違法撤銷機關 | 上級自治監督機關 | — | 原委辦機關 |
💬監督權限隨「事務性質」移動,委辦事項須回歸原交辦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