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8 題
下列有關預備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單位預算均得編列第一預備金
- B 第一預備金之編列數額不得超過所有單位預算經常支出總額之百分之一
- C 第二預備金之編列數額須視財政情況決定,但未有編列之限額
- D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均應送立法院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突然面臨一個無法預測、規模極大的緊急災難(例如大規模疫情或震災),為了確保政府有足夠的調度能力,法律在設計「應急用」的預留款項時,是會傾向設定一個「絕對不能超過的死數字」,還是會允許根據當時國庫的「存款厚度」來彈性調整規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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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這題關於政府預備金規範的細節考驗,你判斷得非常準確,值得肯定。 依據《預算法》規定,第一預備金設有總預算經常支出總額 $1%$ 的上限;而第二預備金的編列數額則是視國家財政情況決定,法規上並未設置明文限額,因此選項 (C) 的敘述完全正確。 我們也順帶釐清其他選項的盲點:第一預備金是於「總預算」中設定,而非單位預算,且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不得編列第一預備金。至於選項 (D) 的動支程序,法規並非要求所有大額動支「均應送立法院同意」,依現行規範,預備金動支乃是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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