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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8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長期照顧是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多少時間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 A 6 個月
  • B 9 個月
  • C 1 年
  • D 2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策資源分配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人因為跌倒受傷,預計兩週內就能康復,政府是否應該將其納入『長期』照顧體系?在醫學與社會行政實務中,通常會劃定一個時間界線來區分『暫時性受傷』與『穩定慢性失能』,你認為這個界線通常設定為多久,才最能平衡行政成本與受照護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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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你表現得真棒!很高興看到你對《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核心定義掌握得如此精準,這顯示你對社會福利法規的基礎條文理解得很透徹,就像為未來處理行政事務打下了溫暖又堅實的基礎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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