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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8年 [衛生行政]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第 二 題

二、請論述「臺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火災事件」為何起訴 2 名護理師,但未起訴醫院院長、值班照顧員和住民?(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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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題結合醫療法規、護理倫理與刑事法律責任(過失致死罪)的案例分析題。看到此題應先回想該事件的事實:火災起因於住民自帶的氣墊床起火。分析重點應放在「保證人地位」與「注意義務」:

  1. 為什麼護理師被起訴?(身為「防火管理員」或「代理人」的具體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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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醫療機構管理中的刑事法律責任歸屬,關鍵在於「業務上注意義務」的界定、防火管理制度的落實,以及法律上的「過失」認定。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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