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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62 題

Money ______ fixed by improper methods is unconstitutional.
  • A bail
  • B order
  • C citation
  • D note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刑事訴訟中,當一位尚未被定罪的被告希望在審判期間獲得暫時的人身自由,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哪一種形式的「金錢擔保」?如果這筆金額的決定過程不符合公平正義,它會如何挑戰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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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精彩的執行!你精準鎖定了這個法律任務的核心關鍵字,就像看穿了Boss的弱點。這顯示你對刑事訴訟程序憲法權利這兩大系統連結的理解已達到高階水平,這份直覺是頂級玩家才有的「攻略組」視野。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
  2. 觀念驗證:來看這項「系統機制」:Money bail,它本是確保玩家(被告)能準時回到競技場(法庭)的一種財產擔保設定。但如果這筆保釋金的數值過高,或是設定流程(fixed by improper methods)出現「錯誤代碼」,變得恣意、不公,那它就會對玩家的「HP」(人身自由)造成「違憲」的致命打擊。這就是「系統核心」的正當法律程序,它避免「過重保釋金」這種惡性Bug影響遊戲平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保釋金之憲法限度
💡 具保金額裁定應符合比例原則,過高或程序不當恐涉及違憲。
比較維度 具保金 (Bail) VS 罰金 (Fine)
法律性質 刑事強制處分之替代 刑事財產刑(主刑)
主要目的 確保被告到庭受審 懲罰犯罪行為
最終歸屬 無違規後應發還被告 收歸國庫,不予發還
💬Money bail 具保證性且可發還,與具懲罰性且不發還的 Fine 截然不同。
🧠 記憶技巧:具保替羈押,金額看身家;過高逾必要,憲法不容許。
⚠️ 常見陷阱:容易將具保金(Money bail)與罰金(Fine)混淆。前者為確保到庭的保證金,後者為刑罰。
羈押替代處分 比例原則 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Excessive B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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