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一 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未能依規定期限審議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其補救辦法為何?(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考查預算法對於「總預算案未能如期審議完成」的補救機制。答題時應直接引用《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分別就「收入部分」、「支出部分」、「法定義務」與「債務舉借」四個面向進行條列式說明。
小題 (二)
政府為提昇行政效能,執行政府組織精簡計畫,若在年度內發生機關改組、名稱變更、合併等情事者,其決算應如何辦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決算法》中對於機關改組或合併等組織變動時,該如何編造決算之規定。答題時需援引《決算法》第16條,明確點出由何機關負責編造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