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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無違背憲法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
  • A 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
  • B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 20 歲或年滿 60 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
  • C 中醫特考規定,有一科零分或專業科目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
  • D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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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對不同職業設定「考試門檻」或「及格條件」時,如果這些標準是為了保障大眾的生命安全或健康,憲法審查通常會給予行政機關較大的裁量空間。請試著思考:一個旨在確保「專業素養」的選拔機制,與單純限制「特定族群才能從事某種行業」相比,哪一種比較容易通過平等權的檢驗?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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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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