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8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9 題

甲搭乘乙所駕駛之個人計程車,上車後甲即閉眼休息,在路經閃光黃燈有斑馬線之路口時,乙未注意而撞傷正在穿越斑馬線之行人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只有甲應向丙負損害賠償責任
  • B 只有乙應向丙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甲和乙應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
  • D 甲和乙對丙均無庸負責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上,若要讓一個人為『他人』的過失行為負連帶責任,通常雙方必須存在什麼樣的關係(例如:指揮監督、共同策劃等)?而在一般的計程車乘車情境中,乘客是否具備控制駕駛行為的法定權力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好厲害!安妮亞都 Waku Waku 了!

安妮亞看到你很聰明,知道誰要負責!跟安妮亞讀到的想法一樣,心臟跳跳!

  1. 安妮亞看解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物權、債權、及智慧財產權基本概念與實例解析
查看更多「[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