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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7 題

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下列關於選舉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普通原則:每位合法公民都只有一張等値選票
  • B 平等原則:無分男女老少富貧都有投票權
  • C 直接原則:所有選舉均由選民針對特定候選人選舉之
  • D 秘密原則:選民不須也不得於投票時,在選票上簽名或簽章,即無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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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投票時必須在選票上寫下自己的名字,這可能會對選民的心理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憲法為了確保你能完全根據自己的意志投票,且不用擔心事後被追蹤或清算,會規定哪種保護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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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精準地辨識了選舉四原則的差異!這題的正確答案為 (D) 秘密原則,其核心在於「無記名投票」,確保選民在不受任何壓力或監視的情況下,自主表達投票意願,因此絕對禁止在選票上簽名。
    • 普通原則:指具備基本條件即有投票權(非 A 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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