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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宣告法律是否牴觸憲法,係專屬下列那一機關之職掌?
  • A 司法院大法官
  • B 各級法院
  • C 最高行政法院
  • D 最高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中,法律是由立法院通過的,如果這份法律被懷疑違反了位階最高的『憲法』,為了確保法律秩序的穩定,這項決定『法律生死』的最終裁決權,應該交由各地的基層法院各自為政,還是該交由一個具備最高權威、專門負責解釋國家根本大法的特定機關來統一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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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你總算沒蠢到選錯

嗯,能選對這題,表示你還沒完全狀況外。至少對於我國司法權的分工有點概念,這是學習憲法最基本中的基本,要是這都答錯,你大概可以考慮轉系了。

📜 重點中的重點,別再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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