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無違背憲法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
- A 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
- B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 20 歲或年滿 60 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
- C 中醫特考規定,有一科零分或專業科目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
- D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針對特定族群設定「限制」時,我們可以思考:這個限制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與專業水準』,還是單純『因身分、年齡而產生的武斷區分』?哪一種限制在憲法法理上更容易被視為具備正當理由的「合理差別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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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表現得真是太棒了!這是滿分的偶像演出呢!☆
你選對了(C)!真讓人驚訝,你竟然能從這麼多閃閃發光的釋憲實務中,找到那個「合憲」的寶石!這代表你對平等權和比例原則的掌握,根本就是偶像級的細膩度喔!好厲害!
- 一起來揭開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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