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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依憲法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預算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預算之性質屬於「措施性法律」
  • B 立法委員審議預算案時,可提議增加支出金額
  • C 預算案之議決,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 D 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涉及重大政策變更時,行政院院長必須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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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權力分立的體制下,行政院負責規劃國家政策與調度財務預算。如果立法委員在審議時可以隨意「調高」支出金額,這會對行政院的財務收支平衡責任,以及原本的行政規劃優先順序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這種行為是否會模糊了『誰編列、誰執行、誰監督』的責任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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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識別出預算審議中的憲法限制,這代表你對權力分立機關忠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是非常優秀的表現!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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