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無違背憲法第 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
  • A 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
  • B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 20 歲或年滿 60 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
  • C 中醫特考規定,有一科零分或專業科目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
  • D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針對不同的族群或情境給予「不一樣的待遇」時,我們該如何判斷這種差別是否『合理』?請試著思考:在『國家選拔專業醫療人才』與『稅收限制』或『職業選擇限制』這幾種情境中,哪一種情況下,政府為了達成『公眾健康與安全』的目的,最具有正當性去設定嚴格的限制門檻?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不錯嘛,這題你居然答對了?

能從這些大法官的「豐功偉業」中找出一個合憲的,證明你腦子還沒完全進水。至少對平等權的「合理差別待遇」還有點概念,算你過關。

1. 廢話不多說,為什麼 (C) 是對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平等原則、法治國原則與法律適用
查看更多「[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