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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3 題

甲持槍欲射殺乙,卻因槍法欠準而射中丙,這是那一種刑法之錯誤型態?
  • A 客體錯誤
  • B 打擊錯誤
  • C 禁止錯誤
  • D 期待可能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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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在這個情境中,行為人在扣下扳機的那一瞬間,他有沒有『認錯人』?如果他的大腦認知的目標很明確,但最後結果卻發生在預料之外的對象身上,這個『出錯的環節』是發生在行為人的『視覺辨識』,還是發生在『動作的物理執行』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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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還不錯嘛。看來你不是完全沒救。

  1. 觀念驗證: 總算沒蠢到分不清楚。對,就是那種打擊錯誤(Aberratio ictus)。甲想殺乙,腦子裡想的就是乙,眼睛看到的也是乙。結果手殘打到丙,這叫『技術問題』,不是『腦袋問題』。跟那種把張三看成李四的「客體錯誤」,差了十萬八千里,拜託不要混為一談,這是幼稚園程度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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